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存货练习题9

注册会计师 模拟试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2018/02/24 13:55:34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解析: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E选项,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以不正确。
2.ABCDE
【解析】以上说法均正确。
2.ABC
【解析】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ABDE
【解析】一般纳税企业进口原材料交纳的增值税,在没有其他资料的限制下,表明是能够抵扣的,应计入进项税额。
5.BCDE
【解析】包装物不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在“原材料”科目中核算。
6.A BDE
【解析】出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应将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7.BDE 
【解析】上述A、C项只表明存货发生了减值,不意味着可变现净值为0。
8.BCD 
【解析】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9.ABD 
【解析】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确定。
10.AC
【解析】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1.ADE
【解析】由受托加工方代收代交的、并出具了增值税发票用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由受托加工方代收代交的、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则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12. BCE
【解析】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的入账价值一般包括:拨付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增值税、缴纳的消费税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①委托加工物资所涉及的增值税,可抵扣的应交增值税,则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不可抵扣,则构成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②委托加工物资所涉及的应交消费税,直接用于销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而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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