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5)

注册会计师 历年真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2018/03/01 11:20:33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选项C中写情书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代理。

  2.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D的说法正确。

  3.外国公司甲与中国公司乙共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丙。丙企业成立后,乙公司按合同规定缴清了出资,但甲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缴清出资。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甲公司在1个月后甲公司仍未缴清出资。下列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公司的行为视同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丙企业

  B.乙公司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丙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投资者承担甲公司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C.乙公司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丙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的投资者,审批机关有权吊销对丙企业的批准确性证书

  D.乙公司可以依法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其未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投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守约方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投资者的,审批机关有权吊销对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4.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规定进行分配

  B.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C.合营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中进行分配

  D.合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营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中进行分配。合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5. 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5 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  )。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丁公司认可了清偿协议,因此不能再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A错误;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小债权人和丙银行由于没有认可该协议,因此可以要求分立后的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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